全權委託的定義與特色

口袋投顧全權委託投資

全權委託投資,是指客戶(投資人)將一筆資產(可包含現金、股票或債券)委託擁有全權委託投資執照的投信投顧業者,由投資經理團隊,依照與客戶約定的條件、投資方針等進行證券投資。客戶資產交由保管機構保管。投資範圍為國內主管機關限制最少,彈性最大,無持股比例下限與週轉率限制,可依照客戶的風險屬性與預期報酬率量身訂做。從保守、穩健、成長到積極皆能設計。

全權委託制定背景

至民國89年間,台灣證券市場投資人結構,自然人散戶仍居相當高比例,政府認為投信投顧事業等專業投資機構,應扮演安定市場交易秩序之角色。當時,如美國、日本等國家,以透過立法允許投信投顧事業從事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再加上台灣各種機構性投資資金,如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勞工退休基金等,已漸具規模,為求提昇資金運用效益,也均有委託專業投資機構經營之迫切需要。

因此,為改善台灣證券市場結構、提高法人投資比重,並配合各機關投資資金委託經營之需要,89 年 7 月 19 日總統公布證券交易法部分修正條文30,增訂第 18 條之 3 規定作為法源31,開放投信投顧事業得經營接受客戶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並以該法條第 2 項授權財政部訂定有關管理辦法及其營業保證金。財政部乃於 89 年 10 月 9 日訂定發布「證券投資顧問事業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管理辦法」32,以開創我國資產管理市場新里程碑。另於89 年 10 月 9 日配合修正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增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得經營之業務項目。

(節錄自 證券暨期貨月刊 第二十九卷 第十一期 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制發展史與演變 證期局科員 王巧雲 撰文)

全權委託運作架構

全權委託投資在資產的投資運用與保管採用分離制,口袋投顧並不負責保管受託資產,受託資產是由客戶自行指定保管機構,如國內保管銀行,負責保管,並代理辦理證券投資的開戶、買賣交割或帳務處理等事宜。資金在自己指定的、符合信評等級之國內銀行保管,交易在國內券商下單,過程受金管會監督。

全權委託市場特性

由於是針對高資產族群,「潛在客戶」當然就會比一般基金投資市場少許多。目前全台法人加自然人的總契約戶數約 839戶,總契約金額是2兆215億元。其中,自然人客戶為有246位,總金額為161億,平均一人承擔6547萬。可見全權委託投資是非常頂級的投資市場。

全權委託投資是針對高資產客戶的市場,平均每位自然人的投資金額為 6,547 萬

取自投信投顧工會 2021 年 8 月之全權委託業務統計資料

0

台灣全委契約
總戶數(含法人)

0

總契約金額
單位:億

0

台灣全委契約
總戶數(僅自然人)

0

自然人總契約金額
單位:億

全權委託投資四步驟

STEP 1

諮詢投資顧問,了解全權委託投資

我們的投資顧問會確保您暸解投資合約內容、過往績效、收費模式,以及領取報酬的方式。根據您的投資需求和風險屬性,規劃最合適您的投資。

STEP 2

準備至少1000萬以上的投資資金,可包含現金和股票

本公司投資領域廣泛如台美市場,口袋投顧建議自然人客戶以1000萬為最低開戶金額、法人機構以3000萬為最低開戶金額,以獲得最高效益。

STEP 3

客戶入金

口袋投顧、客戶與保管銀行三方共同簽約,完成全權委託帳戶開戶。合約起始日為客戶匯款入金之日。口袋投顧投資經理團隊開始為客戶執行投資。

STEP 4

合約生效

您每個月都會收到來自本公司與保管銀行的對帳單、績效報酬表。獲利每半年結算(6/21、 12/21)一次,結算完後,您可自由選擇是否提領獲利。

全權委託特色比較